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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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自“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对平罗县域网络外卖餐饮、中小学生校外就餐、县域内农贸市场等影响广大民众饮食安全的领域进行了摸底调查,多角度多举措捍卫县域食品安全,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春节前后,采取与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和自行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平罗县域15家农贸市场上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摸排调查,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后,对平罗县域农贸市场上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县市场监管局经过几个月的整改,取得明显效果。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检察官们摸排出的问题以及近期农贸市场整改完毕后的成效吧。
主动出击 给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乱象把脉
经对平罗县黄渠桥镇、灵沙乡、陶乐镇等县域15家农贸市场走访调查,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主要有:一经营主体不合法,包括经营人员未备案,无健康证明;二经营行为不规范,经营人员未着工作服、未使用“三防”设施;三经营商品无质量保障,包括未落实索证索票,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
对症下药 及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
摸排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成为农村食品安全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威胁着广大农民的饮食健康,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后,对平罗县域农贸市场上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向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大对县域农贸市场、集市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小摊点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取得良好疗效 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规范化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治期间共备案各类食品摊贩335个(包括有营业执照的、在其他所办里备案卡的),办理摊贩备案卡53个,督促七名无健康证经营人员及时办理,目前市场上食品摊贩已全部备案。
通过整治,平罗县域内农贸市场存在的食品经营乱象得到了有效改进:
一是经营主体进一步合法,上市经营食品的摊贩在经营过程中要将营业执照、备案卡和经营食品品种同健康证一起向消费者公示,受消费者监督;
二是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现从事现场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已按要求着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散装食品已使用防晒、防尘、防蝇“三防设施”;各经营主体已落实索票索证制度,有效防止了“三无”(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进入市场;对于要求低温储存的食品,在不具储存条件的情况下不允许上市销售。
检察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让食品经营行为更规范,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为平罗县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再添一道保护墙。